“河南虞城命案告破,嫌犯畏罪投井自杀”
【虞城县、宋明利、嫌疑人、公安局、报复、河南省、虞城、河南省】2008月26日,据鸭寮街报道,河南省虞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报道,8月24日,“. 08.12”虞城县刘店乡大王庄村民王姓荣。 犯罪嫌疑人宋明利在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压力下,走投无路,畏罪自尽。 24日17时,遗体被从井里打捞上来。
通报屏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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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在逃:被判入狱6次,报复心非常强
8月16日,河南商丘。 虞城县公安局发出紧急通知,重刑案嫌疑人宋明利在商丘活动,此人此前多次受到打击,报复心非常强,随时都有可能行凶。 目前,逮捕还在进行中。
通知指出,所有公司的看守所、值班室、警务室、职工站和打卡工作人员等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拥有防护装备,人员不得开门休息,多次值班就座。
在此之前,8月13日,虞城公安发布悬赏通告,称市虞城县刘店乡发生了重大刑事事件。 经调查,虞城县刘店乡大王庄的村民宋明利有严重犯罪嫌疑。 逃跑的时候坐着黑色的双轮滑板车,穿着黑色短袖t恤,黑色裤子,茶色皮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宋明利嫌疑人曾因持有假钞罪、盗窃罪被判刑6次。 判决书中说,宋明利是农民,是中学文化。 最近一次刑期为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3日,因超级盗窃,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
其余5次判决因分别犯有假币罪,于1999年9月7日被河南省商丘市绥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9月8日被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因犯盗窃罪,于年1月28日被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因犯盗窃罪,于年8月14日被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因涉嫌盗窃罪,于年1月11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年1月19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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