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年华遭遇虚假推广 诉票务企业不正当竞争获赔”
【法院、门票、推广、水木、年华、卢庚戌、发布、工会】2008月18日,鸭寮街表示,虽然没有邀请也没有参加活动,但工会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了演唱会的宣传文案中。 “水木年华”为工会成员的卢庚戌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票务企业。
8月17日,封面信息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我院二审法院宣判票务企业虚假推广,赔偿吕庚戌共计3万元。
涉及虚假宣传海报。 图片来源:水木年华微博
“水木年华”声乐组合成立于2001年,在主题曲《一生有你》畅销后,发表了10多张专辑,举办了多场音乐会,“世界华语音乐排行榜最受欢迎组合奖”、“音乐风云排行榜”
年8月,卢庚戌在河南翰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翰卓企业)运营的“大河票务网”发布的以“蓝色经典天蓝群星闪耀的演唱会时间、地点、门票”为主题的宣传文案中,海报上显示了音乐剧和卢庚戌的照片, 在《公演介绍》的一部分中,宣布演出嘉宾中包括“水木年华”。
水木对此发表声明,说没有接受主办者的邀请,也没有参加活动,希望主办者道歉,消除影响。 随后,水木年华成员卢庚戌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翰卓企业,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要求支付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翰卓企业发布涉案复印件和海报行为虚假推广,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翰卓企业在《大河票网》上刊登声明,赔偿卢庚戌经济损失2.5万元,合理支出5000元。
翰卓企业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认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议院合议后,百度百科网页上显示的水木年华主唱卢庚戌的照片,以及涉案复印件所附卢庚戌宣传海报的照片与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的身份证照片一致。 翰卓企业质疑了被上诉人的身份,但没有反驳的根据,认为是不采信。
法院认为,翰卓企业违背诚信,推行虚假误导性涉案,增大其销售商品的交易机会,存在欺骗卢庚戌声誉的主观过错,构成虚假推广,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卢庚戌没有就侵权造成的损失和翰卓企业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提供充分的证据,所以翰卓企业不是活动主办方,没有实际售票。
综合翰卓企业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限、结果、主观恶意情况、吕庚戌的知名度、商业价值等因素,一审法院酌定赔偿额2.5万元和合理支出5000元,刊登声明认为消除影响并不冤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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