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 到底是谁的错?”
8月17日,广东佛山。 顺德区老人被挂在奔跑的狗上的绳子绊倒,使貂空朝下掉到地上。 带着狗的女性看到倒下的老人,转身逃离了现场,但路人招呼后制止了,女性反而加速了出发。
杏坛镇官方人士传达澎湃信息,老人被送往医生救治无效身亡,死者家属和狗主人双方均有信息表达。
这种情况和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一起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饲养动物损害他人的,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可以说明损害是由于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狗绊倒了老人,但老人没有任何责任,是纯粹的侵权者,是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是纯粹的受害者。 因此,如果老人受到危害,狗的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另外,在视频中,狗主人选择逃跑(没有自己救治或联系医院救治),责任只会变得更重。 毕竟老人的情况本身就很严重,耽误了最好的急救时间,结果会更严重(视频中的老人,终究没救了)。 而且,这些结果导致的损失最终会被狗的主人计算在内。
关于防范,建议不要养狗(可能很极端)。 不要养自己控制不住的狗; 即使养着这些无法控制的狗,也不要在外面闲逛; 或者,即使饲养可以自己控制的狗,也必须注意不要让狗掉下绳子。
无论如何,非我家族,其心必不相同,人心尚不可测。 谁能完全理解狗能做什么? 狗主人们可以说自己认识狗,狗不会伤害自己。 但是,遛狗的话,对于狗和不那么熟悉的路人来说,狗是安全上的危险。
有什么事,狗主人们可以说不擅长狗。 是的,狗不擅长事情,但狗主人应该懂事吧?
所以,建议各养狗的人要竭尽全力,文明养狗。 遇事不选择逃跑,主动承担后果,及时赔钱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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