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判一起特大互联网“点赞赚钱”诈骗案 诈骗金额超3亿元”
【被害人、诈骗、孙某、会员、网络、任务、犯罪、集团】年08月18日,据鸭寮街报道,总公司杭州8月18日电(记者吴帅)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特大网络诈骗案作出判决。 这个案件的诈骗金额共计超过3亿元,欺骗了全国近200万人。 结果,主犯孙某华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下令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将违法所得返还给所有受害者。
据悉,该诈骗集团主要通过qq、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新闻,约定会员完成点赞等任务后,可以进行退款,诱导受害者支付200元左右的会员费。
“日薪从80元到150元不等,时间自由,需要很多劳动力。 ”由于相关推广的诱惑,很多受害者要付会员费。 但举报人表示,现实情况是平台上兼职任务长时间不更新; 提到现有的门槛,广告推广的报酬完全无法实现,而且会员费不能退还。
据统计,从年6月至年11月,被骗取会员费的受害者近200万人,遍布全国各地。 诈骗金额达到3亿1600多万元。
利用诈骗所得的钱,孙某华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 他在山东买了十多处房产,拥有十几辆豪车,还买了游艇、土地等。
审理中,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一点也不后悔,认为“由于被害人不努力,无法完成任务,报酬无法实现”。 实际上,很多受害者及其在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表示:“平台上任务数量少,长时间不更新,很多任务无法完成。 一天挣150元是骗人的”。
审判后,被告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组织和指导犯罪集团,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产3亿1600多万元,被认为是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指导被告人孙某华裔组织、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将根据集团犯下的所有犯罪予以处罚。 这个判决是因为孙某华犯了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所有财产,责令将违法所得返还给所有受害者。
另外,关于此案落网的160多名嫌疑人在另一起案件中被解决,目前已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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