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一些事项的通告”
关于全国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试验区若干事项的通告
( 01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省考试区的若干事项通报如下。
一、试验类别
年全国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申请
(一)申请条件
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或者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报名方法、时间;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按照在网上申请并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
1 .网上申请
在线注册期为6月29日至7月12日。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 cadc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新闻平台,按要求和流程报名。
学历报名的人,应当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并填写毕业证书编号。 其中,本人学历新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新闻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未能查询到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取得全国高等学校学生新闻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进入认证书的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按职务申请的人应当选择与本人职务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职务取得时间。
2 .现场确认
考生可在8月3日以后登录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在线新闻平台查询预审结果。 学历申请的人员,如申报的学历新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新闻网(学信网)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新闻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视为预审不合格,必须现场确认。 按职务申请的人,必须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是8月3-5日。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不凝聚考生,确认在现场使用事先电话预约方法。 没有通过电话预约的考生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黑龙江省动物疫情预防与控制中心)。 现场确认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取得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带电子签名的电子版认证书)和2份复印件。
按职务申请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委托他人现场确认的,代办人应当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也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缴费标准和方法
(一)缴费标准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省试验区考试关于取钱标准的通告》(黑农厅通告( 15日) )的规定,每人一科56元,4科共计每人224元。
(二)收费方法;
考生可以在8月10日以后登录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在线新闻平台查询考核结果,审核稿件合格的可以在线缴费。 交货期是8月10日到14日。
四、考证印刷
考生必须于9月7日至9月20日登录全国兽医资格考试网上新闻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年九月二十日。 具体时间表如下
基础预防卷:上午9点-11点30分。
临床综合卷:下午2点—4点30分。
(二)考试场所
哈尔滨市(具体地点凭准考证告知) )。
(三)试验方法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法。 试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均显示在计算机显示屏上,考生必须使用计算机鼠标直接回答计算机答题界面。 6月29日以后,全国兽医资格考试网上新闻平台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帮助考生提前了解计算机考试的答题界面、答题方法等。
(四)考试复印件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版为准。
(五)考试科目
兽医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400题,总分数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和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和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和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鸟、牛、羊、狗、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六)相关要求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新闻,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约定报名新闻的真实性。 如果有不一致的话,责任自负。
逾期未支付现场确认或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根据《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解决暂行办法》和《年全国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将在网上新闻平台上查询),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的公布和资格授予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价卷。 根据《执业兽医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年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明确公布。
通过全国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应当按照黑龙江省试验区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兽医资格授予申请。 审查合格的,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行兽医资格证书。
七、证明书的重新发行
往年,认定人员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以登录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在线新闻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证书每年重新颁发,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 考核合格的,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重新颁发资格证书。
八、其他几个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生可以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版)》进行复习、备考。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指导。
(三)需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调整现场确认、试验方法和时间的,另行通知。
九、黑龙江省试验区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法
(一)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考区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二)联系电话号码: 0451-86383622 0451-86383566
(三)微信公众平台:搜索“黑龙江执业兽医”。
附件:
全国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附件地址: hljagri/wstz/07/t0701_80464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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