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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发布日期:2021-06-23 13:18:01 浏览:

【女子新冠灾祸在家工作时被勒脖子死亡】去年08月31日,鸭寮街报道,日前黑龙江大庆也发生入室杀人事件,女职工柴媛在家工作时被警察背着人命通缉,随后男子爬窗躲避警察不慎坠楼。 与此相对,柴媛的家人说柴媛在家工作被杀害属于工伤,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家人申请工伤也不会持续一段时间。 那么,女孩死于疫情在家工作不是工伤吗? 一起理解吧!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女孩因疫情在家工作时被勒住脖子死亡

近日,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女职工柴媛在家工作时被男子入室用数据线勒住脖子死亡。

据悉,男子靳某在该小区做餐饮小吃生意,在杀害柴媛前,因杀人刚被警察通告找人,事发后,该男子爬上窗户躲避警察而坠楼身亡。

嫌疑犯因杀人刚被警察悬赏

犯罪嫌疑人柴芳说,犯罪嫌疑人靳在该小区做餐饮小吃的生意,于6月16日杀害了该小区某医馆的医生及其亲戚,使一名男孩受重伤。

根据警方17日发布的悬赏通告,16日23时左右,该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确定31岁的大庆市肇县人靳某有严重犯罪嫌疑。 悬赏告知靳先生犯罪后逃跑,说明其外貌特征,附上正面照片,颁发2万元奖金。

这件事发生后,靳某再次潜入小区作案。 6月18日,在27楼杀害柴媛后,他前往26楼企图杀害另一名女性。 在这过程中,靳听到警察到27楼查看情况,想系好床单逃到25楼,但意外失手死亡。

柴芳还告诉记者,妹妹遇害后,家里乱七八糟,有拉扯留下的痕迹。 她说妹妹不可能和嫌疑人有感情上的麻烦。 因为嫌疑犯已经坠楼死亡,所以很难认定杀人动机。 但是,对于妹妹的死,柴芳一直没有释怀。 她认为不应该随着嫌疑犯的坠楼身亡就这样画上句号。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女孩在家工作死亡是工伤吗

犯人已经死亡,但受害者柴媛的姐姐柴芳认为事件还没有结束,柴媛被害时处于在家工作状态,属于工伤。 因为这个柴芳一直在为妹妹的工伤申请而奔波。 在发布消息之前,大庆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表示,工伤申请已被受理,但尚未得出结论。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柴芳说,去年妹妹来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工作。 她听妹妹说,第一个单位租的廉租房是和其他同事一起住的。 几年后,原来住的房子被卖掉,工作地点抽签搬到现在的龙凤町的小区住,工作地点补贴房租。 “那时,我听说她一个人住,有点担心。 之后,她告诉我在同一个小区有其他同事,我放心了一点,但没想到发生了什么事。”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妹妹住的小区大庆市位置既不热闹也不偏僻,周边商业场所、交通便利,而且小区物业是一级资质。 ”柴芳表示,但是,园区物业没有达到一级服务,甚至在疫情防控期间园区关闭也不严格。 她给记者看了两个视频,有些视频越过小区的铁栅,或者跳出钢铁围栏的缝隙。 她还说,小区的电梯和大楼之间缺乏监控,可以从地下车库自由进入大楼。 那是因为他们认为房地产也要承担责任。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柴芳表示,事件发生的6月,大庆市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来到职场,否则其他时间在家灵活工作。 ”柴芳观察到一个细节,说:“妹妹被杀害时,正在家里工作。 因为她有下班后一定要关机,同时关闭电脑的习惯,但事发后妹妹的电脑处于打开的状态,那时一定是工作状态。 ”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6月18日下午,柴媛的同事发现了那个“失联”,在员工群体中她也不回复了。 事发十几天后,柴芳从警方取回妹妹柴媛的电脑和手机,打开电源后找到了聊天记录。 可以说明事件当天,妹妹在家工作,把文件交给了工作单位。 之后,柴媛的公司同意协助办理工伤申报手续。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柴芳告诉记者,警方也告知了他们的家属事情的经过。 柴芳向记者出示了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向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出具的《柴媛被害死亡情况证明》复印件,“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逃回龙凤区龙凤町小区,进入c区22号楼某室,控制被害人柴媛,窒息身亡。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年,柴媛按照引进人才的实务步骤来到大庆。 根据《大庆市人才引进通知书》,柴媛最先被引进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资料工作指导部门。 之后,调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柴芳表示,由于是疫情期间,柴媛根据工作地点安排在家工作,其遇害时间必须在工作时间内。 “她还没来得及结婚生孩子,刚开的花就这样死在了职场上。 ’为了给妹妹一个说法,柴芳在这期间一直忙于妹妹的工伤申请。

在工作单位提交的工伤申请材料中,根据柴媛工作单位领导提供的证词,该局要求每周四下班前向一个工作小组报告每周工作总结,该部门的送报工作总结工作由柴媛负责。 6月18日是周四,上午11点,柴媛给她发了微信,表示完成了本周的工作总结。 她看完后,柴媛向员工小组报告。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据其他科同事作证,柴媛当天上午通过微信发送了专家名单,并通过电话询问了计划工作的相关问题。

柴芳从妹妹手机上得到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了两个同事提供的证词。 聊天记录显示,柴媛主教练当天深夜发信息说“看新闻打电话给我”,此时柴媛被杀。

柴芳感到不满的是,就妹妹的工伤认定,大庆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开始说不符合条件不属于工伤,当时的工作人员列举了柴媛在家工作受害的理由。 之后,家人进行了种种努力,结果对方说需要调查,有受理时间。

8月28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收到柴媛单位的申请材料,并于7月21日正式受理。 目前正在鉴定中,还没有得出结论。

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旭东认为,疫情期间公司安排在家工作,是因为该员工居住的房子属于工作单位。 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柴媛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暴力死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典型的工伤可以认定的情况。

“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上面是【女孩在新冠灾祸在家工作时被勒脖子死亡】的详细全文复印件,对于女孩在新冠灾祸在家工作时被勒脖子死亡你怎么看?

本文:《“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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