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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事情后续 狗主亲属:两女孩私自带走狗”

发布日期:2021-07-06 11:18:01 浏览:

【官方通报称被狗绳绊倒死亡】年08月18日,鸭寮街报道,8月17日,广东省佛山,一名老人在路上被狗绳绊倒在地死亡。

据狗的主要亲属说,出事的狗是宠物狗,重约80斤,养了好几年。 那时,两个女孩在狗主人没有观察到的情况下,带走了拴着的狗,把狗带回主人家,说在路上绊倒了人。

浏览:目击者讲述了老人被狗绳绊倒死亡的过程: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带着别人家的狗来玩,拉不动

老人和村里的亲戚目睹了事件的经过。 她看见女孩带着狗出来,大狗追小狗,女孩就放不下手了,后来老人说是被狗绳拉倒了。

一些知道的(民法典)遛狗没有按规定拴狗绳。 别人戏弄狗被咬的主也有责任

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被害人有过错,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减轻责任。 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没有按照当地的规定系好狗的绳子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话,一定有责任。

“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事情后续 狗主亲属:两女孩私自带走狗”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可以说明损害是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可以说明损害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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